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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 严查捂盘惜售 销售

  近日,市房产局、工商局印发《阜阳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将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虚假广告等房地产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监管与发展并重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净化市场,切实群众切身利益;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 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其中,7 月底前,为集中宣传部署阶段;8 月1 日-11 月10 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将结合排查情况和问题台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检查、整治;选择一些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性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深化案件查办工作;11 月底前,在巩固基础上开展“ 回头看”, 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将给予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公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企业异常名录、记录并公示不良行为;暂停企业相关业务;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等处罚。

  将严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是否符合;中介机构是否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基本信息申报,取得从业资格。

  将严查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直接或采取内部认购,交纳诚意金、排号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是否存在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是否存在委托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垄断房源,市场价格;是否通过或者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 哄抬房价,生事,市场预期;是否存在商品房预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标明费用;是否存在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擅自挪用预售款项;是否存在将已经销售并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是否存在不在公开场合公示“ 不公积金贷款使用的承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不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交纳的等。

  将严地产广告是否有不真实、不、不科学、不准确,和消费者等行为,是否有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宣传的行为;房地产广告中是否使用建筑建设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没有在广告中注明等行为;房地产广告是否含有、投资回报、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告中是否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含有售后返租、升值或投资回报的行为;是否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 最值”等绝对化用语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性质性能的词语及类似词语行为;是否有其他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布暂行》等法律法规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将严查经纪人员从业资格是否符合;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是否规范;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是否有其他违反《合同法》、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等。

  将严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以销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但未按约定执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其他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

  将严地产企业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是否有违法有销售行为;是否存在虚假或引人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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