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阜阳资讯  资讯

阜阳市兴颍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驾驶员招聘通告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阜政办秘〔2020〕51号)和《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阜州政办秘〔2021〕28号)精神,现将颍州区涉改车辆驾驶员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涉改车辆原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间前签订协议并办理车辆、证件交接手续的,按照“每车招聘一人或自愿推荐一人”的原则参与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

  2.涉改车辆原经营主体参加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时,需填写《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报名表》,由相应车辆的全体经营者共同签署确认,加盖客运车辆所属公司公章,凡未提交《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报名表》的,视为该涉改车辆全体经营者放弃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

  3.按照“每车招聘一人或自愿推荐一人”的原则,涉改车辆原经营主体可推荐一人参与驾驶员招聘,并填写《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推荐表》,如所推荐的人员暂不具备条件,可与阜阳市兴颍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预招聘协议。

  4.在规定时间前签订协议并办理车辆、证照交接手续的原经营主体,没有参与阜阳市兴颍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驾驶员招聘或虽参与但没有被聘用的,参照阜阳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每车一人给予6个月待业补贴。未在规定时间前签订协议、办理车辆、证照交接手续的,不予补贴。

  5.招聘前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无一个计分周期记满12分;36个月内无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记录,或12个月内超速违法记录不超过3次以上。

  2.男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3.持有A1、A3机动车驾驶证(非实习期),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三年内无致人死亡、且负有同等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近两年未间断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优先考虑。

  若与阜阳市兴颍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推荐表》的被推荐人员或招聘人员不符合持有A1、A3机动车驾驶证条件的,须到公司指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报名参加学习,待考取相应的A1、A3驾驶证后,经考核合格后可参与阜阳市兴颍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相关培训、考试费用由招聘人员或被推荐人员(已签订相关协议)自行承担。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12月10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阜阳市兴颍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颍东区颍河东路448号阜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院内)。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应聘者需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报名表》或《城乡公交驾驶员招聘推荐表》进行报名。

  1.阜阳市兴颍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者必须参加完所有规定的体检项目,不参加或不全部参加所有项目的,按照规定程序,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招聘,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将由阜阳市兴颍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全过程跟踪监督,并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阜政发〔2014〕8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累计缴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均不得低于10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此次招聘城乡公交驾驶员如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要求,其在办理退休时需自行补缴齐费用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