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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成都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实行统一运价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5日讯(记者 戴璐岭)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近日,青白江区、新都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温江区陆续发布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此前,成都天府新区、双流区也已分别发布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

  按照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区域融合改革有关要求,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纳入融合区域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应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保持一致。2019年10月15日零时起,成都市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将按各车型档次执行统一运价。其中,捷达、爱丽舍、桑塔纳、1.6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8元;吉利EV450、1.4T或2.0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9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正抓紧对属地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专用设施设备、标志标识等进行升级改造。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将于年内实现完全融合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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