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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台家寺遗址等将申报国家文保单位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近日,《阜阳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了全市文物工作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等。

  《意见》提出,开展全市文物单位险情调查,对濒临倒塌、损毁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单位及时开展抢救工作,在资金安排上予以保障和倾斜。

  市文物局负责人介绍,将强化文物单位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预防文物安全隐患,重视岁修,减少大修,防止因维修不当造成。对文物单位实施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注重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保存、延续文物的历史信息和价值。

  推进古村落古民居,完成省、市、县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物整体利用等文物重点工程。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管理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

  推进文物,实施近现代重要史迹与当代遗产利用工程。重点做好阜阳“四九”旧址、临泉刘邓大军淮西指挥部纪念馆等一批重要旧址、抗战文物的维修和展示利用工作。

  推进大遗址,加快阜南台家寺遗址、临泉沈子国城址、界首新阳城遗址等申报国家级文物单位,积极争取有条件的大遗址入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全市启动实施一处大遗址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根据《意见》,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高度重视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文物,推进工业遗产,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历史风貌的,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行为。

  市文物局负责人介绍,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建设工程确需迁移、拆除的,应当严格按照文物保律法规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基本建设和土地开发中发现古文化遗存、出土文物以及古生物化石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文化文物、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采取紧急措施。

  着力加强我市重大基本建设中的文物工作,重点做好引江济淮、阜阳飞机场扩建、郑阜高铁和商阜杭高铁专线等重大项目及高速公、开发区等建设工程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同时,加强可移动文物,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及时抢救修复濒危珍贵文物,优先材质脆弱珍贵文物,分类推进珍贵文物修复工程,注复馆藏文物。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变迁征藏工程,开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迁等实物调查,征集、收藏重要实物,记录时代发展,丰富藏品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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