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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民注意了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等暂停交易

  据颍州晚报报道,近期,一些市民想把自己的房子卖掉,但他们到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交易时发现,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等交易已暂停了。据了解,对这部分房屋交易,相关部门已起草管理办法并,获正式批复后,将参照此办法执行。

  家住阜纺生活小区的刘先生住在四楼,因年纪大了上下楼不方便,近期想把自己四楼的房子卖掉,改买一套一楼的房子。当他来到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的房子属于房改房,目前暂停买卖。

  据了解,房改房又称公房,其土地是以前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建宿舍为员工安家居住的。由于是无偿划拨,此类房产在上市交易时要缴土地出让金。

  就此,颍州晚报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得知从4月28日开始,我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居民办理房产有关登记时,只登记不动产证。由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经适房、单位集资建房、单位自建房、占地住房(个人自建房)等房产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5月12日,相关部门经向市请示,从当日起暂停划拨土地上房产交易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释,4月28日前,房产部门与土地部门相关信息并无关联,只要个人对某处房产有房产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就准予办理过户。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后,房产在交易时就要涉及房屋产权及土地权属,需要明确相关交易办法。若是商品房,因购房款中已包括土地出让金,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对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市房地产管理局草拟了《阜阳市划拨土地上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正在等待批复实施。以后,这几类房产如何交易,要按此办法执行。

  据了解,4月28日-5月12日期间,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了一批划拨土地上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案卷。经向市请示,将会采取目前合肥执行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予以办理。划拨土地上占地住房(个人自建房)按目前土地市场价的40%缴纳,其他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按房子交易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

  对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以房改房为例,如果交易时价格是60万元,需按1%缴纳土地出让金,即6000元;如果是划拨土地上占地住房(个人自建房),该处房产所在的国有划拨土地市价假设是300万元一亩,按照土地市场价的40%缴纳出让金,即每亩价格为120万元,而占地住房(个人自建房)占地100平方米,经过计算后,那么100平方米土地的出让金为18万元,如果该处房产共有10层,分属10户居民所有,那么均摊到每户人家的土地出让金就是1.8万元。

  至于4月28日前已经办理的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过户,有的房子可能已经交易几次,理论上应由第一手交易人缴纳土地出让金;但交易人信息核查工作量非常大,也由于此前未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所以暂不予追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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