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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意见激励各界参与支持无偿献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无偿献血工作,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及血液安全,广西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认真落实无偿献血者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政策,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为献血者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览公园、旅游景区以及公立医院门诊诊查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惠,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献血者、关爱献血者的良好氛围,提升公民献血的积极性。

《意见》指出,要在每年 1、2 月和 7、8 月献血淡季,深入开展 " 无偿献血月 " 等献血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医务人员、高校学生的带头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本社区的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在提高血站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指出,全区各地要将血站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方便无偿献血者献血的原则,综合考虑交通、人流量等因素,规划设置固定采血点(室),到 2020 年,力争医疗临床用血量达到 120 万毫升以上的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采血点(室)。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模式,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由街头动员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动员等转变,推动无偿献血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建立全区统一的全血和成分血的血液价格和医疗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明确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标准,推进医院用血及异地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

在提升贫困地区血液保障能力方面,《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将提升贫困地区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作为完善血液供应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内容,加大贫困地区采供血网络建设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血液支援工作,三级医院要在医联体建设及对口帮扶工作中加强对贫困县县级医院临床用血工作的指导,提升贫困地区无偿献血服务能力和血液安全供应能力。

(作者:阮晓莹 )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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