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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一起向在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说“不”

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遏制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之规定,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对在南宁市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措施。

对在南宁市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除应当符合有奖举报办法的规定外,所拍摄的相片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拍摄画面清晰;

2. 能够准确辨认所拍摄的地点或该地点周边环境;

3. 能够准确辨认被举报车辆的外观特征,包括车辆型号、车身颜色;

4. 能够准确辨认被举报车辆号牌;

5. 相片不少于三张,且按下列要求拍摄:

(一)每张照片均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驶入应急车道;

(二)不同照片互相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所处位置发生移动;

(三)上述三种状态下的照片能够相互印证拍摄的连续性和关联性,形成证据链,证明被举报车辆的行驶过程。

6. 不得以边驾驶机动车边拍摄等违法方式进行拍摄。

一起向在南宁市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说 "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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