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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荣获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和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进行表彰。南宁市荣获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马山县、横县荣获第八轮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称号,杨显婷等 5 个家庭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称号,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等 34 所中小学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

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 " 四个意识 ",坚定 " 四个自信 ",做到 " 两个维护 ",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作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利民惠民工程,坚持不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城市环境面貌、公共秩序持续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下一步,南宁市将继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促进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来源:南宁日报(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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