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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期间消费 这些坑你遇到过几个?

据统计,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类 ( 28 件 ) 、餐饮和住宿类(23 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1 件)、停车服务类(17 件)。

一、餐饮服务、食品是民生投诉热点

春节期间,市民用餐聚餐需求增大,餐饮服务和食品类消费投诉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主要反映购买后发现食物腐败损坏、食品已过保质期、在外用餐后身体不适、餐饮店的餐具不卫生等问题。

案例

消费者 2021 年 2 月 15 日通过南宁市良庆区某百货店购买一瓶花生牛奶饮料,共支付 47.5 元,在饮用完饮料后才发现商品的生产日期是 2019 年 12 月 15 日,商品保质期为一年,现已过期,商家拒绝处理。消费者认为商家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赔偿道歉。

消费者来电称其在某火锅店吃饭,其倒饮料时发现从店内消毒柜中取出的搪瓷杯未清洗干净,杯子里有卷曲的毛发,认为餐饮店餐具存在卫生问题。

二、影院服务火热引发消费纠纷

春节,电影市场火爆,尤其在今年疫情防控情况稳定下,春节期间迎来了观影热潮,消费增长的同时,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

案例

消费者 2021 年 2 月 15 日通过某 APP 向南宁市宾阳县某影城购买 2 张电影票,支付 55.8 元。购票网页上未事先告知影院不可外带食品,待消费者携带饮料到影院后,影院方以禁止外带食品为由拒绝其进场。消费者认为商家态度恶劣,且未提前告知,要求影院方道歉赔偿。

消费者 2021 年 2 月 13 日在南宁武鸣区某影城购买电影票,支付 65.8 元。电影开场后只有声音没有影像,与商家反映后恢复了影像,但无 3D 立体效果,且佩戴 3D 眼镜时画面重影,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观影。商家称重影为影片质量问题,不做换场或退款处理。消费者认为商家未能提供合格的影片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节假日停车不按公示标准收费问题突出

节假日市民用车出行多,部分商家未按公示标准进行停车收费,商业停车场春节涨价告示、解释不到位,引发较多投诉。

案例

消费者举报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某广场门口的人行道划线电动车停车位存在乱收费现象。反映 2021 年 2 月 15 日在区域内停放电动车,按收费牌公示标准应支付 1 元停车费,但管理员以节假日为由强行收费 2 元。

消费者反映晚上在中山路的市政道路泊位停放机动车,收费牌标明收费 10 元 / 辆 / 次,实际收费员收取了停车费 20 元,且要求消费者现金支付、拒不提供票据。

四、游乐场所服务投诉量上升

春节假期,游乐场也是不少市民消遣的好场所,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案例

消费者 2020 年 9 月向南宁市邕宁区良堤路某儿童乐园购买并充值会员卡,支付 100 元。商家承诺可使用该卡不限时游玩指定项目 8 次,现消费者去使用,商家以更换老板为由拒绝提供服务,要求消费者去其他地方进行消费。

消费者 2021 年 2 月 14 日通过小程序向南宁市邕宁区良堤路某儿童乐园购买绿野仙踪游玩项目,消费 70 元。消费者到店准备游玩时被告知要穿防滑袜才可进入游玩场地,现场购买价格为大人 20 元一双,小孩 15 元一双。

消费者称此前其已多次购买该项目,穿普通袜子便可进场游玩,且网上购票的游玩须知里也未提示要求穿防滑袜。商家回应在游玩项目宣传图片最下方有 " 请自备防滑袜或到现场购买 " 字样,消费者不认可,认为商家侵犯其知情权。

五、未成年人消费问题受关注

春节期间,孩子都会收到压岁钱。但部分未成年人无法独立管理压岁钱,且未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尤其在互联网消费领域,家长未能及时防范未成年人互联网消费风险,未成年人消费纠纷增多。不少家长来电反映在不知情下收到扣费信息,源于家中未成年人向网络游戏账号充值、购买盲盒等商品消费。

案例

消费者来电反映,其 12 岁的小孩于 2021 年 2 月 13 日起陆续通过某电商平台向南宁某公司购买网络游戏点卡,共充值消费 8000 余元。消费者表示小孩未经监护人同意偷偷使用家长手机支付,其在发现后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客服介入申请退款,平台已经同意但商家态度恶劣、拒绝退款。

消费者 2 月 13 日来电反映,其 12 岁小孩自 2021 年 1 月 17 日起陆续向南宁市青秀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网络游戏点卡充值,共充值 2300 余元。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遭到拒绝。

针对春节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南宁 12315 指挥中心已第一时间登记、分流、转办,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统计,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类 ( 28 件 ) 、餐饮和住宿类(23 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1 件)、停车服务类(17 件)。

春节期间,市民用餐聚餐需求增大,餐饮服务和食品类消费投诉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主要反映购买后发现食物腐败损坏、食品已过保质期、在外用餐后身体不适、餐饮店的餐具不卫生等问题。

消费者 2021 年 2 月 15 日通过南宁市良庆区某百货店购买一瓶花生牛奶饮料,共支付 47.5 元,在饮用完饮料后才发现商品的生产日期是 2019 年 12 月 15 日,商品保质期为一年,现已过期,商家拒绝处理。消费者认为商家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赔偿道歉。

消费者来电称其在某火锅店吃饭,其倒饮料时发现从店内消毒柜中取出的搪瓷杯未清洗干净,杯子里有卷曲的毛发,认为餐饮店餐具存在卫生问题。

春节,电影市场火爆,尤其在今年疫情防控情况稳定下,春节期间迎来了观影热潮,消费增长的同时,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

消费者 2021 年 2 月 15 日通过某 APP 向南宁市宾阳县某影城购买 2 张电影票,支付 55.8 元。购票网页上未事先告知影院不可外带食品,待消费者携带饮料到影院后,影院方以禁止外带食品为由拒绝其进场。消费者认为商家态度恶劣,且未提前告知,要求影院方道歉赔偿。

消费者 2021 年 2 月 13 日在南宁武鸣区某影城购买电影票,支付 65.8 元。电影开场后只有声音没有影像,与商家反映后恢复了影像,但无 3D 立体效果,且佩戴 3D 眼镜时画面重影,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观影。商家称重影为影片质量问题,不做换场或退款处理。消费者认为商家未能提供合格的影片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节假日市民用车出行多,部分商家未按公示标准进行停车收费,商业停车场春节涨价告示、解释不到位,引发较多投诉。

消费者举报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某广场门口的人行道划线电动车停车位存在乱收费现象。反映 2021 年 2 月 15 日在区域内停放电动车,按收费牌公示标准应支付 1 元停车费,但管理员以节假日为由强行收费 2 元。

,且要求消费者现金支付、拒不提供票据。

四、游乐场所服务投诉量上升

春节假期,游乐场也是不少市民消遣的好场所,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消费者 2020 年 9 月向南宁市邕宁区良堤路某儿童乐园购买并充值会员卡,支付 100 元。商家承诺可使用该卡不限时游玩指定项目 8 次,现消费者去使用,商家以更换老板为由拒绝提供服务,要求消费者去其他地方进行消费。

消费者 2021 年 2 月 14 日通过小程序向南宁市邕宁区良堤路某儿童乐园购买绿野仙踪游玩项目,消费 70 元。消费者到店准备游玩时被告知要穿防滑袜才可进入游玩场地,现场购买价格为大人 20 元一双,小孩 15 元一双。

消费者称此前其已多次购买该项目,穿普通袜子便可进场游玩,且网上购票的游玩须知里也未提示要求穿防滑袜。商家回应在游玩项目宣传图片最下方有 " 请自备防滑袜或到现场购买 " 字样,消费者不认可,认为商家侵犯其知情权。

春节期间,孩子都会收到压岁钱。但部分未成年人无法独立管理压岁钱,且未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尤其在互联网消费领域,家长未能及时防范未成年人互联网消费风险,未成年人消费纠纷增多。不少家长来电反映在不知情下收到扣费信息,源于家中未成年人向网络游戏账号充值、购买盲盒等商品消费。

消费者来电反映,其 12 岁的小孩于 2021 年 2 月 13 日起陆续通过某电商平台向南宁某公司购买网络游戏点卡,共充值消费 8000 余元。消费者表示小孩未经监护人同意偷偷使用家长手机支付,其在发现后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客服介入申请退款,平台已经同意但商家态度恶劣、拒绝退款。

消费者 2 月 13 日来电反映,其 12 岁小孩自 2021 年 1 月 17 日起陆续向南宁市青秀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网络游戏点卡充值,共充值 2300 余元。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遭到拒绝。

针对春节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南宁 12315 指挥中心已第一时间登记、分流、转办,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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