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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名在校学生被河南警方跨省刑拘,背后有黑色产业链

王女士已经整整 14 天没有儿子的消息了。

她的儿子在南京一所高职院校上学,6 月 18 日中午,儿子突然 " 失联 "。直到 6 月 21 日,王女士才从学校获知,儿子因为 " 涉嫌诈骗 ",被河南警方带走了。一同被带走的,还有同宿舍的另外 3 名男生。

7 月 2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这些涉事学生的家长中获知,目前至少有江苏 5 所学校(含职校、技校和高职院校)的 9 名学生被河南警方带走。这些学生在有人组织下,前往南京市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注册数百家公司。据南京警方相关人士介绍,这些公司被注册后,又被用来诈骗,涉及到的金额很大。河南警方已经立案,很多家长也已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这些学校的主管部门表示:已经获悉此事,正在调查。

△拘留通知书

6 月 18 日中午,王女士(化名)下班回家,发现家里灯全开着,厨房里的饭还在灶上热着,但儿子小铭(化名)人不在家,微信、电话也不回。

直到下午四点,才接到儿子电话:" 妈妈,我被警察带走配合录口供了,你别担心。" 晚上儿子再次打来电话," 妈妈别担心,这次录完口供,这个事就彻底结束了,以后就不用担心了。"

但当晚,王女士再也没能联系上儿子,6 月 21 日,王女士才通过儿子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得知,儿子被河南警方带走了!而且,让她惊讶的是,同宿舍另外 3 名男生全部被带走。

7 月 2 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其中的几名家长,经调查发现,目前能确认的,有江苏 5 所学校的 9 名学生被河南警方带走。

现代快报记者从这 9 名学生家长那里获悉,他们都收到了来自河南省原阳县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涉嫌的罪名是诈骗罪。这些学生目前被羁押在河南原阳县、封丘县等不同的看守所。

王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6 月 18 日接到儿子的电话,还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询问,儿子会很快回家。因为今年的 4 月 28 日,小铭的同学金某已经被警方带走,此后,他和同宿舍的其他同学就开始频繁和警方沟通。

" 我们一直以为孩子是在勤工俭学。" 王女士说。她和其他学生家长一起组建了一个群,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但目前还是像无头苍蝇一样," 其实我们也不清楚具体情况,最清楚情况的只有孩子。"

△涉事学生的家长们所在的微信群

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了解到,这些学生确实是被河南警方抓走的,多人注册皮包公司后,又实施诈骗,金额巨大,诈骗案发地在河南。目前南京警方做的是协助工作。

据王女士了解,儿子小铭和宿舍另外 3 名室友,都是被同校一名叫金某的学生 " 带下水的 "。

王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019 年,金某以假期一起打工挣钱为由,结识了钱某,又通过钱某认识了小铭和其他同学。有一天金某说,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注册公司可以赚一笔钱,并声称自己有可靠渠道,承诺绝不会有任何损失,全程只需要去签字就可以了,其他什么都不用做。事后每人还可以得到 1000 元左右的报酬。

于是,小铭和另外几名同学在金某的介绍下,纷纷去江宁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赚了这笔 " 快钱 "。

" 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把身份证借给别人了!" 直到今年 4 月 8 日,牵线人金某被警方带走后,王女士和其他几位家长在回家询问孩子时才得知此事。

现代快报记者通过天眼查输入这些涉事学生姓名发现,这些被注册的公司大多为网络科技、人力资源、物流运输等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皆为 500 万元。注册时间集中在 2019 年 5 月至 8 月之间。这些企业有股份公司,也有独资公司,涉事学生之间还互相兼任公司股东、执行董事、高管等职位,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关系网络。而且,绝大部分公司目前仍处于在业状态。

据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一份警示函显示,去年 9 月,他们已对情况有所察觉,初步排查出疑似虚假注册企业近 300 家。其中一名学生就注册了 32 家企业。

△小铭注册的公司

" 我儿子注册公司的时候,刚满 18 周岁,这些孩子哪有钱去注册公司,肯定也是被人骗了。" 王女士说。

王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让她感到蹊跷的是,这些孩子注册公司后,营业执照和公司公章都被人拿走了,所以她原本想去注销公司,都无法得到处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涉事的学生来自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南京技师学院、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

其中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隶属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南京技师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人员则表示,正在向学校(南京交通技师学院)进行核实,学校还没有给他们回应。从新闻上看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了此事,以公安机关发布为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和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事情发生后,公安部门已经通报过给他们,案件还在查处中。作为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目前已经对全市的技工院校开始排查和整顿,让学校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

这些学生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金艳表示,诈骗罪是重罪,关键要看他们有没有诈骗行为,如果只是出售身份信息、确实没有参与诈骗的话,那么不涉嫌构成诈骗罪。

另外,虽然他们自己注册了公司,但如果实际上并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的话,就只是名义上的股东,也不构成犯罪。

同时,要看他的主观目的,有没有犯罪动机。如果明知道注册公司是运用于犯罪,可能算前期参与,也有可能涉嫌犯罪。

" 还是要看警方查处的情况。这种情况我们遇到蛮多的,很多人出售身份信息,给别人办公司或者办银行卡。"

7 月 2 日晚,现代快报记者从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处了解到,目前该案已经成立专案组,正在侦查中,不方便透露更多的情况。从拘留之日起算 30 日内,警方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

实习生 张瑾 现代快报 南京记者 顾元森 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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