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阜阳经济  车市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32号)批准,公司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8家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8,802,395 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014.63万元。募集资金于2010年9月28日到位,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0]第5006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24.5亿元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新能源”)进行增资,用于海马新能源15万辆汽车技术项目;将5亿元募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入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原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用于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汽车新产品研发项目。

  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沙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沙支行、海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目前,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