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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所年内三吃警示函 审计高鸿股份2宗违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012号)显示,经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所”)在执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000851.SZ)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时存在以下问题:

  一、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立信会计师所在对位列高鸿股份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中的江苏聚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赫斯商贸有限公司、江苏兰创恒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函证时,未有效查验对方信息。同时,对回函异常情况未进一步核查。

  二、未发现费用跨期问题。立信会计师所在销售费用审计中,未对有关合同条款进行分析,未取得相关方出具的支付通知单,导致未发现高鸿股份子公司跨期确认费用问题。

  立信会计师所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立信会计师所及注册会计师陈勇波、王晓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立信会计师所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全国共31家分支机构,杨志国、朱建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为大股东,持股比例1.75%。当事人陈勇波就职于立信会计师所北京分所,任合伙人,硕士学历,于2003年9月25日获得批准注册。

  王晓燕就职于立信会计师所北京分所,本科学历,于2015年5月8日获得批准注册。

  高鸿股份成立于1994年1月20日,注册资本9.08亿元,于1998年6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付景林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2019年9月30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16亿股,持股比例12.81%,该公司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2月16日,立信会计师所及注册会计师朱伟、张建新、陈朝亮执业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万盛股份”,603010.SH)2015年、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因4宗违规遭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月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和立信会计师所及注册会计师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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