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摆放烟花爆竹 涉事店主被拘 5 日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刘琛敏 通讯员 郭建刚)
1 月 21 日,从拘留所里走出来的田某,对其在自家商店存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后悔不迭。
2020 年是石家庄市鹿泉区被列为烟花爆竹全年禁放区域的第一年。为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按照上级要求,对烟花爆竹实行源头管控。
1 月 16 日 11 时许,该局宜安派出所的民警在辖区某村巡逻检查时,发现村内一商店的货架上摆放着五六箱子形色各异的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予以收缴,店主田某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虽然店主一再声称,这些烟花爆竹是前几年销售剩下的,今年没有向外出售,在店里存放着是为过春节时让孩子们玩耍,但其行为已构成储存危险物质。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男,51 岁,鹿泉区人)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 月 16 日,违法嫌疑人田某因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鹿泉区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田某在拘留所里深刻反省,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幡然悔悟。
编辑:何圆圆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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