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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退款要签协议 阜阳现代医院的做法遭患者拒绝

  有关市民小江在阜阳现代医院治疗一事,颍州晚报已连续报道。昨日此事再起波澜:小江去领退款时,院方要求他签订“医疗补助协议”。小江认为此协议属于单方的霸王协议,他当场拒签,并将此情况向市卫生局反映。他表示将起诉阜阳现代医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昨日,颍州晚报曾报道,阜阳现代医院已于8月11日答应退还小江第二次手术费。但13日上午,小江再次来电称,他前去领取退款时,阜阳现代医院竟要求他签订一份协议。

  据小江介绍,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去领退款,院方突然要求他提供个人身份证,说要登记个人信息,方便起草一份协议,待签订协议后才能领取退款。

  小江说,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后,他认为相关条款不妥,并称此协议并非经双方协商起草,而是由院方单方面起草的霸王协议,“我要求修改协议内容,遭到院方拒绝,我当场表示拒绝签字,退款也没领”。

  这份“医疗补助协议”的内容显示:“因甲方(院方)考虑到乙方(小江)经济困难,决定给予医疗补助”,“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放弃对甲方在诊疗及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的争议及权利”,“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超出本协议的赔偿要求,以后双方永无纠缠”。

  “目前我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如果我签订了协议,日后病情万一出现不测,院方将不会再负任何责任。”小江说,这让他无法接受。

  随后,小江将此事向市卫生局医政科反馈。该科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安排具办人员与院方再次协调。

  同时,他也向市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反映此事,希望能做一次相关专业鉴定。此外,他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院方赔偿。

  对此,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病患在整个就医过程中拥有知情权,如遇特殊情况,也需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知晓。此事中,院方在术中追加手术,没有留下相应医学证明,存在很大疏漏,病患可提出质疑并有权利要求退款,“如果手术被证明无需开展,病患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全额赔偿以及精神损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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