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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

  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现有职工17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9名(正高职称1名,副高职称9名),现有床位100张,年接诊总量近14万人次。2018年临泉县政府批准建设新区,新区项目占地28496.5㎡(42.7447亩),设置床位500张,总建筑面积36000㎡,目前一期用地正在逐步投入使用。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规定和要求,我院将组织实施2023年度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同岗位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包含四险一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餐费补贴(每月400元)、工会福利、带薪产假等。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相关岗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面试费用标准为80元/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本次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录取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卫健委网站及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工作在临泉县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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