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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太和县建立履责制度 保障精准监督

  中国网讯 2017年,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成立了10个集中派驻纪检组,对全县64家县直单位进行归口监督。为理清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太和县从制度入手,制定了《太和县县直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相关工作关系和监督检查制度》让派驻机构履职变得更加清晰、明确,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该制度按照“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24字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直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加快推进监督体制。制度包含四部分,即纪检组七类工作职责、四项相关工作关系、六种监督内容、三项监督检查制度,推动集中派驻纪检组主动聚焦中心重心、主动融入驻在单位,紧盯重要岗位、紧盯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七类职责”,即依据县纪委、监察局授权开展工作,监督检查监督单位执行党的线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党组、班子执行纪律情况,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承担监督单位类问题核实及纪律审查、承担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县纪委监察局交办其他工作。

  “四项关系”,即集中派驻纪检组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集中派驻纪检组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兼职纪检监察员承担本单位日常纪检业务工作,派驻纪检组列席集中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监督单位重要事项征求集中派驻纪检组意见,召开座谈会,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组织专项检查、专项调研。

  “六类内容”,集中派驻纪检组重点监督:党的线方针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等。

  “三项制度”,集中派驻纪检组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要情况报告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开展专项检查或就有关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派驻纪检组每月向县纪委常委会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报告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纪律作风、“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潘书培 通讯员 张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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