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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有效管控精神障碍患者

  本报讯 7月24日,阜阳市综治办牵头,联合、民政、财政、卫计、残联、保险等七部门发文,专门出台《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暂行办法》,明确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此举旨在预防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缓解患者及其家庭经济压力,有效对冲风险。

  阜阳拥有千余万人口,患者群体相对偏大。近期,阜阳市综治委紧紧围绕“不发生精神障碍患者伤(杀)人”的工作目标,专题开展重性患者排查管控专项行动,落实“地毯式”排摸措施,对统计的患者逐人筛查鉴定、登记建档,严格执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真实、鲜活。

  截至目前,阜阳市动态梳理排查重性患者4209人,其中有肇事肇祸倾向1148人,轻微肇事394人,已全部“一对一”落实管控措施和责任,并建立管控卷,确保其始终在管控视线范围内,连续两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患者伤人案件。在此基础上,阜阳市还出台了加强以上精神障碍患者联合管控的相关举措,同时,七部门会商研究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暂行办法,每年9月10日前,各县市区统一组织开展对患者筛查鉴定专项行动,并综治办,由综治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落实确认基础信息。

  阜阳市综治办副主任戎飞介绍,通过一系列举措,该市逐步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入保的患者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最高为30万元,财产损失2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市还,录入重性人信息管理系统且等级评估在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其住院治疗费用扣除报销外,个人支付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每年限额5000元。(记者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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