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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道交通整治动线多个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 11月1日起,阜阳道交通和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入第二阶段。经过两天的,11月3日起,联合执法队开始对闯入限行区域的载货三轮车实施处罚,并对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的遮阳防雨篷进行拆除。初步统计,目前阜城共处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数百起,拆除电动自行车遮阳防雨篷3600多个。

  集中整治行动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遮阳防雨篷隐患太大,相关部门早就应该进行治理。”去年,双清社区居民高鹏鹏因为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防雨篷,行驶途中将另外一辆电动自行车刮倒,赔偿对方500多元。

  “这是我市首次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防雨篷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11月3日起,我市交警、交通、、工商及辖区联合行动,在阜城20多个口采取统一行动,目前已拆除电动自行车遮阳防雨篷3600多个。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十分清楚电动自行车不能走机动车道,但是,实际生活中为了图方便时常走机动车道、等,这次处罚让他记忆深刻,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被处罚人员,发现侥幸心理是一些电动车驾驶人违法的关键。

  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被拦查纠正,该男子先是加速通过,被执法人员拦下后,男子拒不配合,出口执勤人员,并对执勤特巡警使出“锁喉功”。当场将该男子,带往阜阳经开区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阜城道交通和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事关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遇有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时,市民必须服从管理。

  《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电动车加装遮阳防雨篷违反法律,同时加装遮阳防雨篷也导致车身高度、车重发生变化,改变了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遇到大风或者大型车辆时的高速气流,电动车就会随遮阳防雨篷的飘动而左右摇摆,影响骑行的稳定性。电动车加装遮阳防雨篷后还会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影响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据阜阳市交警支队统计,很多交通事故是由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防雨篷引起的。

  百日整顿办公室:从调查情况看,市民加装遮阳防雨篷是为了挡雨和保暖,尤其是冬季这一目的更加明显。百日整顿办公室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冬季骑行应采取科学安全的保暖措施。寒风中可以骑慢一点,头部可佩戴安全头盔,防寒又安全;上身防寒可穿厚袄,但不应将衣服反穿,以免影响驾驶;腿部可佩戴护膝,既可保暖防寒,发生碰擦、翻倒时,还能膝盖。

  为此,市委、市开展了阜城道交通和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载货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目的就是为了纠正这些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树立安全文明交通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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