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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3年,合同签订按“1+1+1”方式进行,即:如果当前同期乙方对合同执行情况经考核为良好,自动执行下一合同期的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2.3企业信誉:投标人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列入阜阳市政府主管部门,近5年来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行业管理协会公开,包括质监、消防等;(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中总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含住宅),提供该项目完整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要求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8年3月9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500元/包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54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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