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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曝光第二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的价格监管,迅速查办了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并通过提醒告诫、约谈、行政指导等多项措施,督促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与全社会一道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2 月 4 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各地案件查办情况,曝光第二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的典型案件。

2 月 2 日,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白银分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借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 KN95 型口罩大幅提价销售,提价率高达 100%,当事人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白银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拟作出罚没款 33.54 万元的行政处罚。

1 月 27 日,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对白银安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有销售的商品均没有明码标价,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白银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1 月 22 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甘肃百康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借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激增之机,通过陇政钉平台向所属各连锁药店发布医用一次性口罩调价通知,将原价 6 元 / 包(10 只装)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提价至 9.8 元 / 包(10 只装)对外销售,提价幅度达 63.33%,当日共计销售 138 包,多收价款 524.40 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张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24.40 元、罚款 2622 元的行政处罚。

1 月 27 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甘州区楠嘉医疗用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将进价 0.2 元 / 只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以 1.5 元 / 只的价格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张掖市市场监管局拟处以违法所得五倍 54720 元罚款和责令限期退还消费者多付价款 10944 元的行政处罚。

2 月 1 日,天水市甘谷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甘谷县流行前线饰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一次性口罩没有明码标价,当事人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甘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700 元的行政处罚。

2 月 1 日,天水市甘谷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甘谷县益君堂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将进价 30 元 / 包(2 只装)的 KN95 口罩以 45 元 / 包(2 只装)的价格销售,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甘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1035 元,并处罚款 5175 元。

1 月 30 日,定西市安定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定西市安定区八冶大健康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将进价 18 元 / 包的一次性口罩以 38 元 / 包的价格销售,当事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定西市安定区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 月 29 日,甘南州舟曲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怡神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 "HJ 辉洁 PM2.5" 口罩没有明码标价,当事人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舟曲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1 月 27 日,平凉市崇信县市场监管局对康嘉广谱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平凉市崇信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1 月 30 日,平凉市灵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灵台县新美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次性防尘口罩没有明码标价,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平凉市灵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1500 元的行政处罚。

1 月 30 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及其连锁药店(以下简称兰州惠仁堂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兰州惠仁堂药店将进价 16 元 / 个的口罩以 35 元 / 个的价格销售,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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