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阜阳资讯  信息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十二)

(一)损毁交通设施、环境卫生设施、道路附属设施、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

(二)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或者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停车的 ;

(三)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或者停车让行的 ;

(四)行人不听劝阻,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

(五)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

(六)乱贴乱涂,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的 ;

(七)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 ;

(八)随地吐痰、便溺,或者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的 ;

(九)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

(十)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

(十一)在设有禁止标志的区域有攀折花木、踩踏草坪等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 ;

(十二)损害公共绿地,或者占用公共绿地耕种、停车的 ;

(十三)车辆或者其他物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 ;

(十四)利用互联网发布、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信息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信息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十五)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投诉人、检举控告人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二)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五)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八)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九)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常识(十一)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