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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通报者中标 阜阳43亿元安置房工程招标惹争议

  近日,因安徽阜阳一桩4.3亿元的安置房工程项目招标,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翔公司”)将阜阳市人民告上法庭,该案正在审理中。

  不料,5月4日,项目业主阜阳市益民安置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公司”)却直接向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筑建设”)发放了中标通知书。

  上述安置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不得存在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情况。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2017年7月21日,淮南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2016年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对其中17家单位予以通报,天筑建设系被通报的单位之一。该文的有效时间为4年。

  为何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通报者还能中标?6月1日,本报记者前往项目业主益民公司寻求采访未果。

  2017年12月,阜阳市职教园四里安置小区二期二标段(以下简称“四里安置小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招标人为益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当年12月21日,该工程开标后,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天筑建设;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基建设”);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宝翔公司。3家公司对该工程投标报价均在4.3亿元左右。

  在公示质疑期内,宝翔公司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阜阳市公共资源局”)投诉称,第一中标候选人天筑建筑以及第二中标候选人国基建设拟中标的项目经理均有在建工程,并且第二中标候选人在乌鲁木齐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2018年2月9日,阜阳市公共资源局作出《关于对阜阳市职教园四里安置小区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项目投诉的监督处理》。监督处理称:宝翔公司投诉事项成立,招标人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该招投标进程。

  3月26日,阜阳市人民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阜阳市公共资源局作出《关于对阜阳市职教园四里安置小区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项目投诉的监督处理》。

  4月10日,宝翔公司对阜阳市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为此向阜阳市中级起诉,阜阳市中级当日已理,该案正在审理中。

  宝翔公司对此认为,益民公司在中标人尚未明确的情形下,却直接向天筑建筑发放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相关。

  据本报记者了解,4月27日,天筑建筑向招标单位出具《承诺书》,承诺如发生因发放中标通知书而引起的诉讼,该公司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法院判定取消天筑建筑的中标资格,涉及该项目所有投入的损失由该公司承担。

  四里安置小区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不得存在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情况。有上述情形参与投标的,无论是否中标均视为弄虚做假,骗取中标行为。

  据业内人士介绍,《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以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行为记录。

  有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通报属于行政处理措施。

  本报记者注意到,宝翔公司依据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5年度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及个人处理决定的通报》,投诉国基建设在乌鲁木齐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阜阳市公共资源局调查后认为该投诉事项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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