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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局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18)JSYH00

  江苏尧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依据徐州市对全省大气污染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要求部署,对徐州市进行优化部署,在我市建设1套机动车尾气固定水平监测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徐州市道车辆污染整治项目使用的,主要包括: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含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机动车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黑烟车监测抓拍系统、道空气质量微型站监测设备)、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执法取证平台、设备安装工程调试和运维服务等五个部分组成。

  节能产品采购;标志产品采购;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等。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开标时间前,在“徐州采购网”( 网址:)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3.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41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41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或者修改。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布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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