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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车留下“黄月牙”天津高速破解迷案

  5月16日11时5分许,天津高速京津塘大队接到一起报警称,京津塘高速公94.8公里处刚刚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奥迪牌小轿车被一辆在其左侧行驶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剐蹭后失控,奥迪车右前部随即撞到因故障停驶在应急车道上的大型客车左后部,造成奥迪车驾驶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的半挂货车却逃离现场,奥迪车和大客车驾驶人立即报警。

  高速京津塘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过仔细勘察,除了被撞两车车身上遗留的撞痕以外,事故现场当时能够找到的,只有一个微小的月牙形车辆零件。经过推断,这个零件应该是肇事半挂货车在事故发生瞬间掉落的,而且凭借多年的交通事故处理经验,判断这是车辆底盘部位掉落的,固定栓绳的一段挂钩。根据零件的颜色,办案推断肇事车也应该是,但被撞两车驾驶人却各执一词。奥迪车驾驶人称,他看到肇事车是红色,大客车驾驶人则说肇事车好像是蓝色,这让案情突然显得扑朔迷离。

  为了尽快查清,办案马不停蹄,在调取事发地点各交管设备记录的同时,还联系到京津塘高速公所属高速公司查看收费站。破案不容一丝疏忽,通过连夜仔细查看所有视频资料,并分析肇事车最可能的往来轨迹,副大队长孙蒙终于在几段中锁定了一辆号牌为津AK2**2津B3**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该车上装载有红色集装箱,恰好与奥迪车驾驶人描述的颜色相符,且中显示在事故地点附近的一处高速口,该半挂车与奥迪车相继通过,与事故时间也相符。至于大客车驾驶人所说的肇事车为蓝色,根据相关分析,应该是事发时还有一辆蓝色货车与该车相邻,事发突然导致当事人没有看清。

  初步确定上述线索后,立即查找到有肇事逃逸嫌疑的半挂货车驾驶人黄某,他虽然承认事发时段有驾车从滨海新区塘沽出发,沿京津塘高速公送货至武清区杨村的情况,但表示自己对事故并不知情。又迅速赶到黄某停放半挂车的地点,经过车辆痕迹鉴定,结果显示事故现场遗落的零件与该车底盘损毁部位吻合。此时距离案发刚好30个小时。如山,半挂车驾驶人黄某终于向承认了肇事逃逸事实,他表示本以为可以一跑了之,没想到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第99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

  《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的,可以减轻责任。

  此外,根据今年5月份新修订实施的《道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108条,发生道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交管部门将根据的生效等信息,依法吊销其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同时具有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逃逸情形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案中黄某须依法对被撞车辆驾驶人的人身损害和车损进行赔偿,同时也要依法接受交管部门予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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