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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颍泉区局公开补充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等,由于区局前期招聘人员流失,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补充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附件),具体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户口本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2、资格审查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3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自动放弃聘用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的被聘用人员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聘期三年,被聘用人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相关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500元执行,五险一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分别承担缴纳。

  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和培训活动。

  主办: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阜阳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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