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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一名利用疫情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刘彦奎)2 月 18 日,隆化县检察院依法对宗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自打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全国人民都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口罩成为抢手乃至脱销的防疫物资。然而,竟有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自认 " 聪明 " 抓住 " 商机 ",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2020 年 2 月 3 日,犯罪嫌疑人宗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自己持有 KN95 大量口罩并出售口罩的信息后,被害人徐某有口罩需求与宗某某进行联系。双方谈好口罩价格和数量后,徐某按照其要求将购买口罩钱款 2.04 万元转给宗某某,宗某某收到钱后拒绝发货并将钱款挥霍。

2 月 12 日,隆化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宗某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案发后,隆化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对该案的取证方向及收集方式提出意见,明确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取证。2 月 17 日隆化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宗某某涉嫌诈骗罪向隆化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 月 18 日,隆化县检察院依法对宗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下一步,承德检察机关还将继续跟踪该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 零容忍 ",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办理,绝不姑息,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检察官有话说

检察官警告不法分子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我们将持续依法对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疫情当前,我们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网上不明销售信息,谨防上当受骗,确保自身和家人安全。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处理。

编辑:何圆圆

责编:杨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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