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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司法划转地方:天下没有无阵痛的

  据报道,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全国17个铁运输检察分院、59个基层铁运输检察院已经全部分别移交给所在省区市人民检察院。

  铁司法,高层好改,基层难动。省以上一步到位,省以下步履维艰。2003年底,铁道部在济南、、上海三地进行试点,之所以选定这三地,主要原因就在于利益阻碍较小,风险相对可控。如上海铁法院和检察院都只有四五十人,且多数拥有司法从业资格。发达地区的铁司法人员划归地方之后,薪酬福利不会因此而降低,相反还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而对于多数基层铁司法机构而言,其人员组成庞杂,无司法从业资格者很难以行政方式划入地方司法机构。另一方面,这些铁司法人员也担心,工作变化后会导致待遇下降。提供的一个是:按照地方工资标准,西安铁运输中级法院的们月工资将从原来的5000多元降至3000元左右。

  必须承认,任何层面的体制,无一例外都将导致利益的再分配。从本身来说,为官者担心不保、大减;为“兵”者担心福利变少、待遇下降。这些心态均为现实的“司法利益化”的缩影,也更证明了“铁司法去铁化”的紧迫性。但如因无可回避的阵痛而回避,只会使问题积聚,矛盾深化。与其让铁司法机构承担着日益加剧的不信任,倒不如痛下决心,加快步伐。

  如果将目光从铁司法体制,转移到已步入深水区的整个中国经济、、文化、社会等其他,当有同样的攻坚难题。铁司法划转地方的实践说明,其实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么,问题只是在于,顶层设计有了,壮士断腕义无反顾的勇气和决心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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