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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为传销人员的家人“捞人”成了生意?

  最近一段时间,在全国对于传销的关注下,刘李冰率领的12人反传销团队也因此迎来了求助和咨询的井喷。从曾经传销组织的,到专职反传销,刘李冰与传销的“较量”已有8个年头。职业反传销人承诺可找到传销者,收费从一两千元至万元,律师称收费反传销或涉违法。(8月10日青年网)

  刘李冰从一个传销组织的,到专职反传销,再到现在的收费为传销人员的家人“捞人”,他肯定知道传销的危害,知道传销人员家人的“捞人”心情的迫切,更知道传销组织的套。试想,他如果不知道传销组织的危害,他怎么会专职进行反传销呢?如果他们不理解传销人员家人“捞人”的迫切心情,他怎么会“乘人之危”,以帮“捞人”为名向他们收取费用呢?他如果对传销组织的套不熟悉,怎么会“捞”得到人,怎么能收得到钱呢?

  传销人员的家人愿意出钱,请刘李冰帮助“捞人”,一方面说明这些传销人员家人有需求,他们愿意出这个钱。另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等部门对打击传销还不力,还不如刘李冰他们这些反传销组织这么能“捞人”。很多人在知道自己的家人落入传销组织后,向等部门求助,门消极应付,除非出了人命才重视,不然很少积极去查。不然,如果门也能像刘李冰等人对“捞人”这么积极,这些传销人员的家人除非脑袋进入水,何必出钱请人“捞人”呢?

  刘李冰等人收钱为传销人员家人“捞人”,虽然不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但他们这样做,说明有关部门或者慢作为让很无奈。传销人员家人如果把希望寄托在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可能会花费更多的代价。因此,要整治刘李冰等人收费“捞人”等问题,应该先解决有关部门、慢作为的问题。其实,门无论从信息的收集、装备、人员的素质等方面来说,肯定要比刘李冰等人不知要强多少倍。有关部门如果能主动作为,破获传销组织要比刘李冰等个人“捞人”要容易得多。

  这几年,传销组织不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越来越多,越做越大,很多地方还形成了传销“专业村”。像省三河市东蔡各庄村就是一个典型的“传销专业村”,这个“传销村”形成已有好几年的时间,在远近早有耳闻,到了老百姓人尽皆知的地步,甚至连记者都看不下去,主动去解救了很多个身陷其中的年轻人。但当地警方却一直没有对这个传销村及时,传销人员不仅有当地的,还有来自四川、重庆、山东等地,从而使这个传销组织越做越大。最后实在养得太大了,全国各地都不断有人来到该村找人,警方才不得不将其。

  因此,我们从反传销组织收费“捞人”中看到了有关部门的,慢作为,也看到了传销人员家人急迫“捞人”的心情。这种出钱请人“捞人”,实际上是对有关部门、慢作为的无声。等部门应该从刘李冰等人收费“捞人”中进行反思,只有对非法传销严加打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才能让非法传销组织无处藏身,传销人员家人也就不要费钱费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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