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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

  7月3日,阜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李丰收通报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关情况。

  据介绍,今年,阜阳市出台了《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明确了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产权交易类、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和林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公共资源项目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集中交易目录。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均完成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清理和整合工作,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政府采购、特许经营权等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1-5月份,全市累计成交项目6522个,成交金额500.24亿元,节约金额27.88亿元,增值金额37.85亿元,成交金额位居全省第二位。

  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阜阳市在运用政务云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第三方CA电子认证,建立了功能齐全的“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目前还实现了远程异地在线评标和远程网上投标、开标解密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了开标、评标的效率。这也标志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已迈入新阶段。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阜阳市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责任,杜绝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中的“相互扯皮”等问题。市公管局从体制机制入手,围绕交易前、中、后三大环节深化改革,厘清职责边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体职责清晰、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截至6月底,共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060万元,移送串通投标嫌疑企业43家,对29家招标代理机构作出暂停承接业务、作出深刻检查等处理,对17名评标评审专家作出暂停被抽取资格、予以通报批评的处理。

  同时,阜阳市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统一了市县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文件示范文本和评标办法。尤其是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推行,为投标企业节省了大量投标成本,减轻了投标企业的负担,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评标专家的不适当自由裁量权,管住了违规设定倾向性条款,大大提高了评标效率。仅取消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组价和清标系统的评审,按房建和市政工程交易量估算,每年减轻投标企业负担约6亿多元。

  聚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能,市公管局还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目前,市场各方主体均可通过统一的服务系统,查询掌握和使用全市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源。阜阳市还与合肥市、淮北市、宿州市、铜陵市实行跨区域合作,投标企业一地注册,五市之间互认。一把“CA”走五市,节约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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