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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的

  公顷退城入园,搬迁后原污染严重地区调整为绿地、仓储设施用地,消除化工类重污染企业对城市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影响。落实生态保护核心区,公园绿地增加公顷。结合黑臭水体治理,完善城区排涝水系,疏通排涝沟渠,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利用现有涵闸引泉河、颍河水进行补水,提高补水保证率和水资源利用率。

  三、加强“多规合一”。解决现行总规与永久基本农田不协调规模63公顷,与生态保护红线公顷,因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用地318.8公顷。按照等量调入调出原则,主要调入地块7处、面积491.6公顷,主要调出地块10处、面积491.6公顷,保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化。

  四、提升基础设施体系水平。优化市域综合交通及城市交通体系,增设码头、货运通道及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铁路专用线,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完善城市快速环路及高铁片区路网布局。统筹考虑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廊、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用地增加15.4公顷,提升各类设施的服务能力和品质,保障民生需求。

  五、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优化规划布局,增加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明确中小学用地,增加幼儿园布局管控的内容,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类用地增加220.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68公顷。

  六、依规做好《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实施工作。《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是阜阳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要对《阜阳市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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