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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阜阳警方通报!

  2020年1月21日7点31分,阜阳市六大队接报警称,在202省道颍州区三塔镇少林山庄南侧路段,发生车辆相撞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

  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发现,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前部被撞损坏严重,地面遗留驾车人受伤后的血迹及部分车辆破损部件。

  经现场勘验,民警收集提取一块标有“五征”字样的车辆挡泥板及转向灯外壳,经初步辨认甄别,系肇事嫌疑车辆掉落。因驾车人伤情严重,已被送往医院抢救。经了解,报警人并非现场直接目击证人,民警开展走访调查后,未能获取肇事逃逸车辆相关线索。

  受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影响,事故追逃工作遇到困难。警方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机制,由阜阳市六大队李良雷霆追逃组接手案件,开展后续侦办调查。

  追逃小组在复勘事故现场,研究案情后发现,事发路段距离集镇较远,很难查找到直接目击证人。对沿线过往车辆进行排查,又因无法确定具体事发时段,给查找肇事逃逸车辆带来难度。

  面对困局,追逃组民警拓展侦查思路,根据事故形态并结合现场车辆撞击散落物,对“五征”牌低速载货货车展开专项排查。

  经对阜阳城区和阜南县城等车辆销售和维修厂家进行走访,结合相关视频资料,民警最终准确判断出肇事车辆类型和事发时段,继而对经过事发路段的车辆逐一进行核查。经过连续2个月的图片和车辆比对工作后,追逃组最终锁定一车籍阜南县的五征牌三轮汽车具有重大肇事逃逸嫌疑。

  2020年3月24日,民警赶赴阜南县对该车所有人赵某(阜南县王家坝镇人)进行传唤。在大量证据面前,赵某如实承认,案发当天,其驾驶车辆停在路边方便,事故受害人驾车撞击车辆引发交通事故。事发后,赵某没有报警和抢救伤者,做出了错误选择,赵某驾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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