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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发布 阜阳排名27位

  今天上午,中央文明办公布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其中阜阳市得分87.81分,在此次评比中居全省第五。

  在2018—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评选周期,中央文明办确定了391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督促推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坚持重在建设、注重实效、久久为功,切实提升创建水平、突出群众满意、确保创建质量,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进行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

  经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公布如下:

  对2018年测评成绩排名前10名的山东省济南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四川省成都市、安徽省合肥市、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湖南省长沙市给予通报表扬。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之一,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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