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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发布第三号通告!

  为进一步适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加强疫情防控落实

  一、自2020年1月28日起,全市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部门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二、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每天要对手机用户推送疫情防控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相关内容由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定提供。

  三、全面加强基层及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确保基层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覆盖率达100%,确保群众对疫情防治知晓率达到100%。

  四、村(社区)通过广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6点,每天播放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五、各村(社区)在重要路段或显眼位置张贴不少于3条宣传标语,向每户发放我市“十必须”和“十禁止”。

  六、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每天及时转发主流媒体发布的相关内容不少于4条。村(社区)通过微信、短信每天及时向返阜来阜人员发送不少于1条疫情防控知识。

  七、各乡镇(街道)组织流动宣传车,上午、下午到各村(社区)巡回宣传不少于1次,城市社区上午8:00至下午5:30巡回宣传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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