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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一股“共享单车热”席卷了各大城市,摩拜、小黄车、小蓝车等各种颜色的单车纷纷投放城市的大街小巷,也着实让市民享受到了便利。原本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代表着中国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自共享单车自诞生之日便始终处于一种命运多舛的状态,出现了许多乱象,共享单车的安全问题、管理问题、停放问题、押金问题,故障问题等,除了企业的责任缺失,骑行者的问题也层出不穷,特别是“共享单车私有化”尤其恶劣。

  面对看似“无人监管”的共享单车,许多人就打起了歪念头。一些人故意将前后扫码的车牌刮花,让别人无法使用,一些人直接用自己的锁头锁上共享单车,其他的使用者只能“望洋兴叹”,更甚者有人直接将共享单车藏匿于自己的住所,占为己有。这些行为就像“照妖镜”一般,照出了国民素质当中种种阴暗面。如果人人这样想,共享单车还怎样为大家提供便利?这个新兴的公共交通工具还怎样发展下去?

  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因为国民的法律素养不够,很多人不知道实际上在我们租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已经就相当于与共享单车平台之间签订了一个合同,从用户支付费用并使用共享单车开始,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便正式结成。因此,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这部单车物权是属于共享平台的,任何针对单车的破坏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这位深圳市民,在锯切车锁时,实际上就已经相当于非法将车辆所有权变为私有占有,在刑法上已经构成盗窃罪。

  自行车的使用也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高低。“自行车王国”丹麦为大众投放的自行车一年后查看数量不减反倒增多,这正是国民的体现。中国随着改革开放,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国民教育也有所上升,然而,要达到中国期望的“大同社会”还相差甚远。起码,让共享单车不在私有,这是我们当前应该做到的事情。在面临国民自我约束能力不强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必要的法律手段强制阻止这种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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