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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按照省委、省部署,合肥市、阜阳市在阜阳市共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经阜阳市人民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人须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联合发布的2014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100强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及以上或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的企业或其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17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或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17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或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交纳竞买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18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注明竞买地块编号。

  经审查,申请人按交纳竞买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4年9月19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9月19日15时30分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举办。

  (二)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不在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园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三)竞得人在项目建设时,须对园区已建成的市政道、绿化、市政管线等实施严格地和保洁,不得损坏。FHSZ1401号地块周边天柱山、蜀峰湖和黄山人行道,由土地竞得人按园区现有市政工程标准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管委会。地块项目区周边绿化方案和芦桥岸绿化方案须报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管委会。

  FHSZ1402号地块周边蜀峰湖、彩蝶湖、天柱山和黄山人行道,由土地竞得人按园区现有市政工程标准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管委会。地块项目区周边绿化方案须报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管委会。

  (四)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联系地址: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合肥市阜阳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四楼)、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阳市阜王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土地规划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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