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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日前,市出台《关于发布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标准自今年1月起执行。

  此次提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颍州、颍泉、颍东及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由目前的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85元;界首市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500元;颍上县由每人每月363元提高到400元;太和县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62元;临泉县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68元;阜南县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5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颍州、颍泉、颍东及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由每人每年1980元提高到3000元;界首市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150元;颍上县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3000元;太和县由每人每年2280元提高到3120元;临泉县由每人每年1840元提高到3000元;阜南县由每人每年1850元提高到3000元。

  “目前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清理整治,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退出’,把最困难的人员‘保进来’。”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工作的钱姓工作人员说,此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前,全市共有46万低保人口,其中农村低保人口35万人,城市低保人口11万多人。专项清理整治后,这一数字将出现变化,目前最新数字还没有统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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