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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为部分城乡低保对象增发分类施保金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阜阳市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A类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照其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B类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以下残疾人)按照其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今年以来,全市放7132.406万元分类施保增补资金,其中城市低保1651.196万元、农村低保5481.21万元。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396元,较去年底增长35元,增幅8.8%;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215元,较去年底增长23元,增幅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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