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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管局制定,末世之三春不计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食药安全”相关工作,更好地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黑龙江省食药监管局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要求,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和提升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水平为目标,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先导,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类型主体作用,建立完善与食药安全相关的各类信息系统应用,并依托互联网实现深度融合,动态及时地满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社会中介组织和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需求,实现“互联网+食药安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行动目标

  (一)落实“政府负总责”,实现“互联网+共享”。

  由各级政府牵头,使用“互联网+”思维方式,突破行业、部门壁垒,避免建设信息烟囱和信息孤岛,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体系,明确“党政同责”的客观考核指标,对各地的总体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并以开放的心态,研究标准数据接口,建立面向各级政府、部门、行政相对人、社会各界的数据交换系统,实现充分共享,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手段最大化地发挥数据的价值,让数据能够更好地为保障公众食药安全服务。

  (二)落实“部门履职尽责”,实现“互联网+监管”。

  全力推进“智慧食药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稽查执法、技术支撑要依托于信息网络公开、透明、高效运转,即通过“在线监管”来提升监管效能保障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覆盖整个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并基于“互联网+”思维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协调其他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落实食品药品相关职责,从根本上提升监管效能。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实现“互联网+诚信”与“互联网+商务”。

  要监督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业内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食药追溯体系。整合监管信息资源,通过综合分析监管数据,量化反映行政相对人的诚信水平,并通过公开公示推动整体行业诚信水平的提升。还要整合企业自身的诚信数据,通过统一的平台向公众展示,既反映企业向社会的郑重承诺,又便于公众实现对企业的监督。对失信个人和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承担失信带来的巨大代价。要在现代商品交易模式中探索更好地保障食药安全的手段,使电子商务、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成为更有效地保障食药安全的得力工具。

  (四)落实“人人都负责”,实现“互联网+共治”、“互联网+服务”。

  要调动行政相对人、社会中介组织和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依托互联网,主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并提供或使用信息服务。要畅通征询、举报、投诉等与公众交流、互动渠道和手段,尤其要注重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鼓励社会各方力量高效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

  三、重点项目

  (一)建设“智慧食药监管”信息系统。

  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应用系统,包括行政许可、现场检查、审核查验、稽查执法、检验检测、应急指挥、舆情监测等系统建设,通过大数据分析增强系统的辅助决策能力。全面推进无纸化网上办公。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上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政府网上审批平台对接,,横向与兄弟省局、各相关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纵向实现业务许可审批流程的高效运转。各地要针对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研发符合实际需要的深度业务应用。

  (二)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

  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物流企业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引导、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完成追溯体系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追溯平台建立追溯体系,实现对线上线下食品药品的有效追溯与管理,进一步降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

  (三)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资源平台。

  完善数据中心、数据字典、标准数据接口、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等建设。对食品药品基础数据、业务数据、政府部门间的管理数据、外部行业数据进行管理,整合农业、卫计、畜牧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资源,涵盖数据存储层、数据服务层以及数据展现层,实现各种数据在用户间充分共享。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开放平台。

  在加快推进政府跨部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将食品药品安全业务数据加工整理成更有价值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等信息,共享至各相关部门进行协同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形成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全面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建立数据开放服务,实现监管信息与各电商平台、企业信息化平台数据对接,使电商平台和企业信息化平台成为健康、有序经营的规范平台,促进我省食品药品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建立我省食品药品企业、行业的诚信形象、增强消费者对我省食品药品的消费信心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与服务。

  (五)建设食品药品诚信平台。

  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整合企业、电商平台、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评价、管理数据,建立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系统评价行政相对人诚信水平,结合执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诚信平台,曝光不诚信行为,对不诚信行为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维护食品药品诚信生产经营的良好环境,树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

  (六)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全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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