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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知识之课程

  在历年教师资格考试中,“课程”是一个考试的重点,也是难点。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需要了解不同课程流派的基本观点,课程开发的影响因素,掌握基本的课程类型和特征,了解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含义及相关理论,还有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的、目标以及基本的实施情况。而考察形式主要以单选和简答的形式进行,这其中,尤其侧重考察课程类型和课程流派,需要识记不同的类型和特征。因此本文就考试情况针对几种重要的课程类型进行知识的梳理。

  最早将课程作为教育学科专门术语的是斯宾塞,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课程安排。这样的定义其实包含了课程的静态性质和动态性质一方面,课程指教学内容的总和,即各门学科;另一方面,课程也指学校内容的进程和安排,即课外活动。我们研究的课程是广义的,即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的学科综合及其进程安排。

  首先,从课程的内容属性进行划分,课程可以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学科课程主张以学科为中心来编定课程,从不同的知识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择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是使用范围最广泛的课程。比如我们所进行的语文、数学等学科,就是从知识的角度进行课程的编定,因此都是学科课程。而经验课程是从学生的兴趣和经验出发编定的课程,强调学生的直接经验的获得,又称活动课程。这种课程比较少见,要从学生的兴趣经验出发,编定起来较为困难。

  其次,从课程的设计开发和管理主体进行划分,可以把课程划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国家课程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设计开发的课程,地方课程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计开发的课程,校本课程则是在确保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由学校进行设计开发的课程。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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