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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袋食品竟有两个“生日” 食药监对超市立案调查,垂钓之王蓝马林

兰州:一袋食品竟有两个“生日” 食药监对超市立案调查,垂钓之王蓝马林



问题食品
 

    11月5日,有网友@兰州食药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称,兰州西太华超市里(工贸店)一袋食品两个生产日期,商家在食品过期后未做下架处理,竟重新覆盖一张保质期内标签,摇身一变又是一袋“新鲜”食品。商家明知已过期,仍然正常销售,同时还附有馍片的照片和购物小票。

 

    11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了解到,事情发生后,该所立即对所投诉的食品进行调查。记者从皋兰路食药所提供的调查取证材料上看到,名叫大馍片的电子一票通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9月5日和2016年9月6日,保质期是365天;鼎宏饼干电子一票通上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9月10日,保质期是180天。但是查扣的大馍片上粘贴有两个标签,一个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9月12日,保质日期是2016年10月11日,另一个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10月27日,保质日期是2016年11月25日,,两张标签上的单价和净重量都是一样的;鼎宏饼干上的两个标签贴在一起,上面标签上的包装日期是2016年10月27日,保质日期是2016年11月25日,下面标签上的内容已被遮盖。还有销售的大桃酥和海玉饼干也存在上述情况。

 

    皋兰路食药所冯所长说,从调查的情况看,供货商的资质、电子一票通等都是合适的,而且这些食品都在有效期内,且保质期大多都在一年内。但是问题出在销售方及西太华超市工贸店,他们重新粘贴标签,把保质期缩短为一个月。因为保质期太长会让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产生怀疑,所以为了促销他们粘贴虚假标识。

 

    目前,这些粘贴虚假标识的馍片和饼干已被下架处理,同时皋兰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西太华超市工贸店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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