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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立法监管

  1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阜阳市人民获悉,该市制定并实施《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建筑行业监管。

  “当前,我市已进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工程建设领域面临高、大、难、新工程增加,施工工艺越来越复杂,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存在较大的工程质量风险和隐患,要适应建筑行业发展,就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阜阳市法制办党组、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牛满荣介绍了《办法》立法的有关情况,“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要求加快质量建设,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牛满荣还介绍了《办法》立法的过程,以及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等二十主要内容,并已公布实施,希望社会积极支持,加强监督管理。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副局长许存介绍了《办法》实施的思和措施:一是开展《办法》的业务学习、宣传工作;二是尽快修改、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性文件;三是为确保办法实施,将强化质量监督层级监管,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经费,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提升全市质量保障能力;四是为确保工程质量,将加大对建设单位为首的参建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督查,压实主体责任,将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主体质量行为的督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该市各有关部门遵循严格执行标准、落实各方责任、加强过程控制、完善信用管理、规范监管的原则,规范管理,认真履职,助力大美阜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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