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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加强价格举报工作 服务民生大众

  中国发展网(解云玲) 近年来,随着各级物价部门价格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12358”价格举报热线电话也逐渐深入,成为了物价部门服务群众、执政为民的一大服务品牌。随着沂源县物价局价格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沂源“12358”价格举报热线电话已逐渐深入,已经成为物价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成为群众权益的有力渠道。

  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需要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在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或时,如果不及时表达的大门,没有一个可以表达的渠道,矛盾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日积月累,可能会酝酿出更严重的危机。有了12358价格举报热线,群众在遇到各种价格问题或矛盾时,都可以及时进行电话咨询或投诉,让群众的不满和疑惑有一个可以宣泄的正规渠道。

  2017年5月份,“12358”举报中心接到电话,投诉人称县城某大型商场的商品标价低,实际结算时收取的价格高,并且情绪非常激动,要求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到达现场,经过调查了解,原来是因为收银员操作失误,多刷了顾客的信用卡,而且没有及时纠正错误,未将多刷的钱款退还顾客,顾客当时就拨打了“12358”。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当场进行了协调调解,安抚了投诉人的过绪,责令商场立即将多刷的钱款600元退还给投诉人并当场向投诉人赔礼道歉,投诉人平复了情绪,并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有句老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要想获得老百姓的口碑,其实并不难,只要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利益。价格举报工作,为我们提供了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有效途径,只要我们在工作中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到所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真正体现出群众利益,群众自然会一传十,十传百,物价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自然会被提升。

  今年3月一位投诉人称县城某药店承诺药价高于其他药店将双倍返还差价,而他在此药店买的药品价格比其他药品都高。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立即到药店详细了解相关情况,投诉人购买的药品价格的确高于其他药店,经过积极调解,药店将双倍差价41元退还给投诉人。

  通过认真倾听、记录、处理各种举报案件,我们会及时收集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价格矛盾信息。同时,由于一些案件表面看是价格问题,但深入追究起来,可能会出一些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可以说,价格举报工作是一个各种社会矛盾信息的接收器。在举报和投诉电话中,有很多是关于物业小区的投诉,而且投诉并不仅仅局限于物业收费,而是牵涉到多个方面,如供水、供电、供暖、天然气、停车位收费等等。

  以群众满意为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举报工作中,应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标准。既不能因为某一举报案件涉及的金额较少或情节较轻微而忽略不处理,也不能因为某一举报案件牵涉面较广,处理起来较繁杂而百般推诿。我们在工作中,就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件:一位居民反映他们小区收取电费时,没有按0.5469元/度收取,而是按0.55元/度收取。实际上每度只多收取了0.0031元。应该说,多收取的金额对于大多数普通居民的电费支出影响不是太大,但是我们依然本着严肃认真、群众利益的态度依照有关程序进行了调查、处理,要求该小区收费处退还群众多收价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也因此得到了举报者的高度信任和赞扬。

  继续完善快速反映处理机制。根据《国家发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做好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的通知》,“价格违法行为举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对于大案要案来说,60日可能还是显得少了。但在实际工作中,大案要案的比例毕竟很小,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普通的价格纠纷或矛盾多一些。对于普通案件,60日的处理时限显然太长了。尤其是一些涉及外地群众的投诉案件,比如外地群众投诉所在地停车场收费不合理、投诉所在地景区收费不合理、投诉所在地医疗收费不合理等等,对于这种情况,本着既群众利益,又要让群众对当地留有美好印象的原则,我们也应该提高效率,进一步完善快速反映处理机制,在第一时间给当事人以最满意的答复。即便针对本地群众,在效率就是效益的今天,我们也应该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与各相关单位搞好协调,实行重要案件移交制度。在处理举报案件过程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群众举报的事件表面看是价格矛盾,但仅处理价格矛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的做法是耐心向群众解释有关政策和我们的处理权限,让他们自行去寻找解决的途径。这样做,我们好像也已经尽职尽责了。但是站在群众的角度想,他们很可能又要费力地去别的部门奔波。为了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更有效地为群众服务,物价部门可以与相关单位做好协调,搞好沟通,将我们的举报工作与工作有机结合,在遇到价格纠纷以外的举报案件时,不是简单向群众解释让其一走了之,而是认真记录并转至相关部门,这样就避免了群众再走。这样一方面有效地节约了资源,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整体机关效率的提高和整体机关形象的确立;另一方面充分了群众利益,防止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真正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提高了在群众中的威信,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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