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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关于

  1.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围绕“幼有所育”,通过在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2.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对验收通过的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站点建设合格县进行补助,补农村电商先进县、特色电商小镇和电商示范村,安排资金支持推动农产品上行等,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增收渠道。

  3.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通过开展“智医助理”工程等试点,家庭医生对辖区内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4.农村“三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努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5.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安排贫困村及虽已出列但发展基础薄弱村的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经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6.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支持县级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加强风险防控、问效和动态调整。

  原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无着人员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医疗救助4项合并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通过整合,原有民生工程基本内容未改变,项目数减少3项。

  根据上级要求,增加职业病防治内容,将原妇幼健康和计生特扶,调整为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原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任务已完成,后续相关工作纳建引领扶贫工程;原小型水利工程提升已完成,原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已实现山区库区全覆盖,不再列为民生工程。通过上述调整,项目数减少3项。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四好农村”建设、农村危房、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棚户区、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5个项目。

  2018年民生工程项目分为扶贫工作、“三农”工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6大类33项。

  (一)扶贫工作(9项)。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四好农村”建设,农村危房,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二)“三农”工作(3项)。农村“三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就业创业(3项)。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就业扶持工程。

  (四)社会保障(8项)。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五)教育文化(5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六)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5项)。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棚户区,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实施民生工程是市委、市践行新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聚焦“七有”目标,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补齐民生短板,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让全市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抓好组织实施。加强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民生工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要按照部署要求,精准发力,聚焦突破,确保既定的目标任务按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惠民政策及时落地生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健全能定责、可追责的民生工程绩效考核机制。市责任领导负责分管部门民生工程的调度、指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直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生工程实施首要责任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所属乡镇街道民生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市财政局负责足额安排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加强资金调度,及时拨付到位,市民生办要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推进等作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抓好推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三)强化兜底保障。注重科学规划,突出高质量要求,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认真对接省定项目,结合财力和基层实际,加强统筹、从严把关本级民生工程,力戒好高骛远、寅吃卯粮、靠拖欠搞建设,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强民生资金保障管理,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

  (四)强化过程管控。注重精准实施,抓好工程类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监督,做好补助类项目评议、公示、发放等各方面工作,打造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注重精准管控,加强评估、过程管理和建后管养,急功冒进、层层加码,推动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五)力推购买服务。进一步厘清与社会、与市场的边界,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民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接,简化管理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构建以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民生服务供给保障体系。

  (六)创新建后管养机制。工程类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是后续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已建项目管养要求。要落实必要的经费,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多元导向,建立长效管养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民生保障服务和产品供给。更加注重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正确引导基本民生保障预期,不断提高民生工程影响力,创新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机制,长久发挥民生工程效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七)健全绩效评价体系。要完善绩效评价,加强特邀监督员、监察审计、第三方评估等绩效监督,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项目选择、政策完善、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导向作用。统筹运用网络、等资源,扩大人民群众在民生工程决策、建设、管理和评价等环节参与度,将绩效目标要求贯穿于民生工程实施全过程,推动民生工程不断取得新成效。

  (八)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创新宣传方式,落实民生工程宣传包保责任制,加强民生工程网上公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引导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市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都要明确民生工作宣传人员,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级(社区)联络员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努力使政策真正深入基层,发挥最大实效。

  (九)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对各项民生工程的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公开公示、项目推进、建后管养等进行检查和全面总结,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

  (十)强化督查与考核推进。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考核、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社情调查等体系,抓好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等发现的有关民生工程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把问题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制度层面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市作风办、市民生办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督查,上半年重点督查项目开工及进度,下半年重点督查建设进度及完工验收情况,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市统计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群众知晓度、满意度抽查,适时通情调查结果。市将继续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责任单位民生工程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和市直机关效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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