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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中学举行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2015年11月25日下午4点,颍州中学多功能报告厅在学校团委的精心组织下,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临时法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阜阳市颍州中学青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开庭,有数百名学生到现场旁听庭审。团市委、团区委、颍州区等有关领导也参加了本次活动。

  当天的模拟法庭上,开庭审理的是未成年人吴强涉嫌一案,由真实案件改编而来。被告人吴强(犯罪时已14周岁,吴强为化名)为阜阳市明德中学学生,由于平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观念,放松了对自己在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并受电影等不良文化音像制品影响,从2015年9月起,采用手段多次对明德中学十四岁学生张扬实施,给被害人带来了财产损失和损害。

  法庭开审后,扮演审判长、公诉人、人等角色的学生们一个个正襟危坐,表情严肃,围绕案情,引用法规,讲述,在庭审过程中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判,林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颍州区刑二庭厅长王金云对本次模拟法庭给与了高度评价,他认为,同学们的表现都很精彩,庭审环节真实、语言准确,法律法规的知识运用恰当,是一堂高水准的庭审。同时王厅长又结合本次庭审向在场的同学们讲授了抢劫罪和罪的区别,教育同学们要、、守法的好学生。

  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是颍州中学加强法制教育的主要活动之一,本次活动使同学们主动、懂法、用法,以案为镜、引以为戒,认识法律的严肃性,违法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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