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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港临泉港区综合码头工程影响评价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总局《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需要将阜阳港临泉港区综合码头工程的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建设方面的意见和,接受社会化的监督。

  工程概要:阜阳港临泉港区综合码头工程位于阜阳市临泉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的姜尚大道下游泉河右岸,外环北以北,紧邻临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下距杨桥船闸约11km。本工程建设规模为5个500兼顾1000吨级泊位(包括2个件杂货泊位和3个散货泊位),预测件杂货年吞吐量80万吨,散货年吞吐量190万吨,物流配送年吞吐量100万吨,共占用岸线m。采用高桩码头,码头平台长290m,宽25m。同时建设相应陆域配套设施,港区主要分为仓储区、办公区和辅助区。

  项目建设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建筑施工过程中机械作业、人工作业及设备安装作业等,拟建工程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的将会对周围造成和产生污染影响,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本项目施工期约较短,为降低对泉河及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选在枯水期进行,水下作业主要是桩基施工及疏浚,施工时间较短,主要造成SS短暂上升,影响较小;陆上施工严格加强管理,严禁施工废水、土石方、垃圾等排入泉河,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施工过程中控制施工时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交相关部门填埋处置。在规范施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影响较小。

  (1)废水:主要为码头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废水、机械冲洗废水和机修废水、码头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影响泉河水质;

  (2)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汽车尾气、散货装卸和堆场粉尘,对空气将产生一定污染。

  (3)噪声:主要有装卸设备产生的噪声及船舶汽笛鸣号声响,由于该码头与最近的声点的距离较远,因此对点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为垃圾废物,可分为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垃圾主要是船员排放的生活垃圾,陆域垃圾包括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

  过港船舶污水不在码头水域排放,港区污水主要为办公区的生活污水及港区机械冲洗含油废水。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废水经过隔油池隔油、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厂区气浮处理设备处理达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临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泉河。废水排入市政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

  码头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可去除大部分悬浮物,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道洒水抑尘、绿化浇灌等,不外排,不会对泉河水造成影响。

  到港船舶废气选用含硫量低的柴油为燃料;汽车尾气通过尽可能减少车辆在码头及堆场内的行驶距离;散货装卸及堆场扬尘采取防尘网、洒水抑尘的防治措施;并加强码头区域绿化,发挥绿色植物吸尘滞尘、净化空气的作用。

  通过采取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4类标准。

  本项目的各项废物妥善处置,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对外产生污染。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同时与相关功能区划具有很好的符合性,各类污染物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成后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则本项目对周围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从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范围:征求对阜阳港临泉港区综合码头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方面的意见,非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对策措施;③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拟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发表意见的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的意见和,并将的宝贵意见、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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