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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福利收红包!一批干部被通报

近日,赣州通报多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南康区通报 2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 年 9 月,时任黎边村曾屋组的包组村干部曾凡燕在负责黎边村曾屋组环境整治 " 七改三网 " 项目时,收受项目承包人 1000 元 " 好处费 ",曾凡燕收下该 1000 元用于其日常开支。2020 年 5 月 21 日,曾凡燕将违纪款 1000 元上缴廉政账户。2020 年 6 月 9 日,龙岭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6 年,原太窝乡陈氏家族将祖坟迁至蓉江街道麻田村 , 祖坟迁移完成后,陈氏家族发了 5 个红包(每个红包 800 元)给廖明伟,由廖明伟转交给其他村干部。当时村干部刘某平把 800 元红包退给了廖明伟,委托廖明伟把红包退回给陈氏家族 , 陈氏家族未收回该红包,村干部吕述繁、廖树红、吕作清各收下 800 元红包。2019 年 12 月底,廖明伟将 4000 元违纪款退缴区财政。廖明伟、吕作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 年 4 月,蓉江街道党工委给予廖明伟、吕作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吕述繁、廖树红作出书面检查。

近期,大余县通报 1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2017 年春节前夕,时任吉村镇游仙村党支部书记王家鹏,以发放年终福利的名义,违规为 30 名村干部、村 " 两小组长 " 各发放 2 只板鸭,合计 3577 元;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游仙村先后 4 次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上香烟。2020 年 6 月 16 日,经吉村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村镇党委批准,决定对王家鹏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违纪款予以收缴。

来源:赣州纪检监察网

编辑:吴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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