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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萍乡,一男子竟闯入前女友卧室做这事,法院判了

情人间难免分分合合

两人若不合适

那就好聚好散

但江西省萍乡市一男子

为挽回前女友竟公然闯入其卧室

采取割颈的方式

威胁、逼迫前女友

李某强行进入被害人

所租房屋卧室

※危险动作,请勿模仿※

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

多次架在被害人的脖子处

威胁、逼迫其答应与之结婚

被害人试图稳住李某的情绪未果

遭李某持匕首

后经被害人呼救

李某主动放弃杀人行为

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最终导致被害人

案发后

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李某主动为被害人

交纳医疗费 10000 元

李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系犯罪中止,根据其犯罪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李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宣判后,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成年人遇事

应冷静下来好好商量

千万别一时冲动

酿下后悔终生的大祸

来源:江西法院综合自萍乡中院

编辑: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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