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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阳光快车道京京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1999年9月,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在原市医药管理局基础上归并市卫生局药政、药检职能组建的行政执法单位,定名为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8月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4年5月再度机构改革,增加食品综合协调管理职能,更名为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局依法逐步承接餐饮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2010年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再次改革,改革后,我局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基础上,增加餐饮环节食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监管等职能,并由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2015年,根据国务院国发〔2013〕18号(《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文件和省局“三定”方案精神,我局迎来了第三次改革,整合市食安办、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酒)、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围绕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新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科学监管、依法行政,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有力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确保了全年未发生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1、决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系统决算支出为27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63万元,占总支出50.89%,人员支出占基本支出72.19%,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27.81%;项目支出1341.13万元,占总支出49.11%,行政事业类支出占项目支出100%,基本建设类支出占项目支出0%。结构按单位分布如下: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结构分析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

支出总计

其中

支出构成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构成

项目支出构成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行政事业类%

基本建设类%

栏次

1

2

3

7

8

12

13

14

15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汇总)

2730.75

1389.62

1341.13

50.89%

49.11%

72.19%

27.81%

100%

0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91.94

882.12

1209.82

42.17%

57.83%

73.81%

26.19%

100%

0

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38.81

507.50

131.31

79.44%

20.56%

69.36%

30.64%

100%

0

2、项目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我系统项目支出总额为1341.13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433.35万元,市级专项资金支出907.78万元。(由于机构改革进度,食品检测中心未独立核算,其非税收入征收成本专项资金通过我局下拨,全年共下拨给食品检测中心此项专项资金449.7万元。局机关支出378.08万元(含两个直属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支出8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二级机构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共支出529.70万元。药品抽验项目经费支出80万元,食品抽验项目经费支出449.70万元。

(2)市局本级专项资金共支出378.08万元。其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94万元。主要支持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核查,特殊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企业的监督检查、GSP认证现场检查、GMP跟踪检查。对食品生产、流通进行日常监管、检验抽样。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检测抽样。稽查办案支出42万元,重拳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执法服装款支出23万元。市局办公楼搬迁、经开区和南湖区局开办费等其他项目支出219.08万元。

(3)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433.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共支出162.13万元。具体项目为:保健食品抽样支出3.6万元,化妆品抽样支出1.4万元,医疗器械抽样支出0.8万元,药品及特殊药品监管支出15.4万元,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支出31.5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支出35.53万元,稽查打假支出29.2万元,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支出4.7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支出10万元,队伍能力建设支出3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共支出218.72万元。具体项目为市局投诉举报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餐饮环节安全监管支出6万元;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支出3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支出6万元;省级药品抽样支出6.68万元;省级医疗器械抽验支出1.53万元;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督抽验支出50万元;全省食品药品四小规,四整治、四清查行动支出20万元。市药检所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支出10万元;省级药品检验支出46.9万元;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督抽验支出14.11万元。市食检中心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督抽验支出52.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l5年度系统三公经费总支出73.29万元,未超年初计划数。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5.39万元,使用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1万元,使用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39万元,使用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l、严格预算管理模式。在收入预算编制上,严格遵循统筹内外财力、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项目经费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统筹安排,编列到具体项目。

2、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采用“因素分配法”,由项目责任科室提出相应因素和权重进行统筹分配。

3、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组织财务、监察、业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财务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各部门提高专顼资金使用效益。

4、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分散权利、分清程序、分担风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充分尊重使用单位需求,做到有理有据。提请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做到阳光操作。

三、实施情况 

(一)忠诚履职、强化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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