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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广西发布清明疫情防控通知

3 月 2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积极推广公益代为祭扫、网上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供广大群众进行远程祭扫和纪念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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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全文: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 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 号)精神,做好我区 2020 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格管控城乡聚集性祭扫活动,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一旦出现疫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应急值守,做好防控预案,落实防控和相关应急措施,加强防控培训、应急演练、机构安全等工作。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集体性活动。办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或安葬等业务要限定人数,要求有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开展测温、扫码出入登记等检查。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

二、做好服务保障。

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官网、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快建立网络祭祀平台,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探索网上缴纳或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群众现场办理业务人数。在严格收费管理前提下,可拓展代为祭扫、敬献鲜花等简约文明的代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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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要联合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新闻网、广西殡葬行业协会等联合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及绿色、文明、节地安葬新风,积极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代为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信息,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节日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在疫情结束后开展现场祭扫。要严格规范殡葬相关信息管理,加强舆情研判、监测和处置,向当地群众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制止不当言论,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同时,引导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劝导在外人员(含区外、境外人员)今年清明节期间不要回桂来桂祭扫,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网络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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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在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成立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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