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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售卖自制食品?无证经营最低罚款5万元,康达减肥

  清远日报讯 记者申文 微信朋友圈有人售卖自制食品你会购买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称朋友圈自制食品要谨慎购买,消费者在就餐消费时,尽量前往正规门店、有实体门店的微店购买,一旦出现事故和纠纷,方便追溯和维权。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迅猛发展,自制食品销售在朋友圈迅速火爆起来,消费者经常被诱人的美食配图刷屏不断诱惑。”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连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接到了一宗朋友圈销售食品的投诉举报,该局迅速部署并和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制止了通过网络无证经营食品的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该负责人介绍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去年10月1日已正式实施,被称作“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针对百姓关心的网络食品、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其中,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对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最低罚款额度由原来的二千元修改为五万元,最高可处货值金额罚款由原来的10倍修改为20倍,“网络食品安全与人们日常生活日益密切,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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